通知公告
2015年市级学会工作意见
扬科协[2015] 5 号</FONT>
2015年市级学会工作意见</FONT>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学会工作,鼓励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经济和社会建设的主战场,市科协2015年学会工作以提升学会服务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强化学会学术交流层级为抓手,以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奋力开创新常态下学会工作新局面。</FONT>
一、坚持依法办会,大力培育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FONT>
1. 加强学会自身建设。</B>按照章程,制定学会工作规划或计划,建立科协领导联系学会制度,及时掌握学会情况,帮助学会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坚持学会年审、换届、年会等制度,各市级学会活动经费要有充分保证。推行学会秘书长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和目标管理制度,各学会要积极上报各类活动信息。要健全完善学会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结合《市级学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学会的组织领导,规范学会日常管理,不断吸收高端科技人才加入学会组织。</FONT>
2. 培育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以成立“扬中市工程师学会”为契机,加快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进一步增强学会服务和发展科技创新能力。要以发展会员和服务会员开展科技创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为主线,制定学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好学会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学会独立自主开展科技创新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同时把加强学会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为学会的改革发展创造条件,不断增强科协对学会的凝聚力。</FONT>
3. 提升学术交流层次和水平。各学会组织要开展各类理论研究,追踪国内前沿科技动态,定期组织会员对前瞻性研究成果进行交流,全年支持2至3个学会,承办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各学会年内要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至少2-3次,要组织会员积极参与镇江市优秀科技论文评审工作,全年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要突破300篇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00篇以上。对层级较高的学术交流活动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FONT>
二、发挥人才优势,深入实施学会能力提升计划
1. 支持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STRONG>重视发挥学会在科技奖励、科技项目评价、科技人才评价及科技成果绩效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支持学会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打造全市“科技思想库”,积极举办高端学术沙龙和科技论坛等活动。在相关学会举办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现场会,开展观摩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FONT>
2. 做好建言献策工作。</STRONG>围绕企业需求和经济社会建设的发展需要,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科学决策进行咨询和建言献策,编写年度建言献策文集。文集要采取项目化的运作方式,按照序时计划,逐层推进,年底要有评审、总结、汇编,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获得市委、市政府批示和采纳的建言课题和研究成果,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优秀的课题进行汇编成册,呈报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FONT>
3. 做好“海智基地”建设。</STRONG>切实加强海智基地建设,着力提升海智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扬中海智基地的国外人才专家库、扬中企业科技项目需求库、海外科技项目成果库建设,积极依托省“千人计划”专家联合会等组织,举办扬中海智或海归人员科技与人才对接洽谈会等活动。加强与海外华人科技团体的联系与交流,开展相应的学习培训,提高会员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的意识,为扬中企业搭建世界前沿科技信息交流的平台。</FONT>
三、突出科技支撑,促进企业创新转型</FONT>
1. 突出科技信息推送工作</B>。按照上级科协要求,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借鉴周边地区科技信息推广先进经验,在相关企业进一步强化欧美科技专利软件的安装和使用;要采取“厂会协作”等方式,在企业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帮助企业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涉农学会要组织会员参与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咨询、典型示范和信息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培训。</FONT>
2. 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服务工作。</B>组织科技人员,紧密联系科研院所,强化与全市企事业单位的联系,要组织人员建立全市学会组织服务企业的科技项目库、科技专家库,参与扬中“江雁计划”和国家“千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学会要在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好科技咨询服务工作,全年争取为企业开展省、市级科技立项1-2项,签订服务协议50份以上,帮企业争取各类帮扶资金300万元以上。</FONT>
3. 积极建家交友。</B>要组织会员深入企业和基层科研一线,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现代媒体,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的宣扬;举办“扬中市第二届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努力在全市营造科技创新光荣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会员进一步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继续抓好“科协会员日”主题活动,表彰一批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先进典型;要扩大学会组织服务会员的层级和水平,不断增强学会组织的吸引力。</FONT>
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FONT>
2015年2月12日</FONT>
2015年度市级学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FONT>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对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责任化,全面提升学会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学会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经研究,下发市级学会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FONT>
一、组织领导</FONT>
1. 单位领导重视,参与研究学会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看记录)。</FONT>
2. 学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市科协人员参加)。
3. 学会活动有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
4. 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定期召开理事会,确保学会工作有序开展。
二、学会工作</FONT>
1. 每年至少组织学术活动2—3次,积极参加省、市“科技论坛”,积极参与省、市科技论文评审工作。</FONT>
2. 积极引导会员开展1-2个专业课题调研。
3. 结合我市经济和本行业特点,开展软课题研究,积极向政府或部门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凡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并对有建设性和价值性的建议将给予适当奖励。
4. 发挥学会优势,增强创业能力,广泛开展科技咨询活动。
5. 积极参加科普宣传活动,学会应建有不少于10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科技服务活动。</FONT>
6. 建立完备的会员档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FONT>
7. 积极参与“科普惠农”和“科普兴村”行动计划,提供科技咨询、典型示范和信息服务。</FONT>
8. 开展各类科技知识培训,学会年培训次数不得少于1期(看培训资料)。</FONT>
9. 各学会每季度向科协上报季度工作要点,平时工作基础台帐资料齐全。</FONT>
三、自身建设</FONT>
1. 有专职人员负责学会工作,并建有较为规范的学会工作规章制度。</FONT>
2. 学会与会员单位之间建有合理的组织管理网络,并做到联系畅通,工作交流经常化,有活动资料存档。</FONT>
3. 学会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按时向市科协上报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FONT>
4. 执行学会秘书长例会制度,按时足额交纳会费。对不按时交纳会费的单位,将视为考核不合格。</FONT>
5.认真执行学会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发展会员单位和新的会员参与学会工作。
6. 建立工作信息投稿制度,学会定期向市科协办公室投送信息,每月不得少于2篇。
本责任书由学会负责人与市科协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年终市科协对目标任务进行验收并通报。</FONT>
学会负责人: 市科协负责人:</FONT>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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