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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扬中市科协2016年度镇区、街道科协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0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街、区)科协:</DIV>
  2016年是推进“十三五”科协事业发展的开局之年,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文件精神和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任务目标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科普队伍建设和科普产业发展,着力强化以科普资源的开发与整合、科普阵地的共建与共享和科普活动的创新和增效为重点的科普行动计划。经研究,特制定《扬中市科协2016年度镇区、街道办科协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现将该责任书印发给你们,请予以施行。</DIV>
 
  特此通知。</DIV>
 
 
 
 
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DIV>
2016年3月9日</DIV>
 
 
 
抄报:镇江市科协
       市委副书记唐崇林、市政府副市长于德祥
抄送: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2016年度镇区、街道科协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内容</B>
 
(一)领导重视与组织建设
  1.领导重视科协工作,党委、政府全年研究科协工作2次以上,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协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科协工作档案健全。(2分)
  2.镇区、街道科协组织健全,能正常开展各项工作,按要求参加科协会议和活动;按时完成市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3分)
  3.成立并及时调整镇区、街道《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领导小组,根据市政府文件纳入镇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实施细则,贯彻实施,成效显著。&nbsp; (5分)
4.科普经费不少于人均4.0元,做到逐年递增并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有支出复印件) (5分)
 
(二)科学普及工作</B>
  5.镇区、街道所辖社区、行政村,成立(调整)科普领导小组,每个社区建成社区科普大学,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网上注册登记:社区不少于20人,行政村不少于10人,村级有大学生村官专(兼)职科普员,做到有科普工作站、有科普宣传栏、有科普图书室、有科普培训学校,并做到制度上墙,正常开展科普活动。&nbsp;(10分)
  6.创新开展科普宣传周、科普宣传日活动,完成市科协在科普周和科普日布置的各项科普任务,及时上报活动计划和总结。(5分)
  7.结合实际,围绕科普宣传周主题和镇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全年开展大型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4分)
  8.指导镇区、街道所辖学校申报科技特色学校、举办科技节,组织学生参加市级以上的各种科技竞赛。(2分)
  9.集镇科普宣传栏,街道、社区和行政村科普宣传栏要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全年更换内容不少于4次。(5分)
  10.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积极征订各类科技报刊,及时结清江苏科技报报款。(5分)
 
(三)农民科技素质培训工作
  11.镇区、街道建有科技培训中心,行政村建有农民培训学校,并做到有教室、教学设备、管理人员、培训记录、制度上墙。&nbsp;(4分)
  12.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科技素质培训,全年举办农村实用技术短期培训班不少于4期,对镇村干部进行科技讲座不少于两次。(4分)
  13.全年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1-2个,帮助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1-2个。&nbsp;(5分)
  14.积极协助地方成教等培训机构,对农民开展培训和服务工作。有计划总结、培训措施,做到台账健全。&nbsp;(5分)
 
(四)科技咨询服务工作
  15.根据镇区、街道农户构成实际,落实科普惠农项目1-2个,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管理,并指导协会正常开展工作。(5分)
  16.组建农业科技人员服务组,并开展为农户送科技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活动。积极开展科普惠农工作,落实农业科技人员与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普示范基地、专业协会、科技大户结对扶持。(5分)
  17.为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帮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工作,项目的申报、论证工作,争取资金扶持,全年服务项目不少于5项,企业不少于3-5家。(5分)
  18.做好专利信息推送工作,按时完成市科协下达的专利信息推送任务。&nbsp;(5分)
 
(五)科普阵地建设</B>
  19.镇区、街道建有科技阅览室,全年为图书室新增科技书籍不少于100册,有条件的建成电子阅览室。(4分)
  20.镇区、街道在集镇建有10米左右的科普宣传廊,并按要求定期更新内容,全年不少于4次。(5分)
(六)宣传报道与信息报送</B>
 
  2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媒体,大力宣传优秀科技人物、创新团队、重大活动、创新举措不少于10次。(4分)
  22.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在中国科协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镇江公众科技网上报各类科普或政务信息,每个工作日不少于5篇。(3分)
 
(七)加分项目</B>
  23.在科协系统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荣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5分、镇江市级加3分。</DIV>
  24.在科协“三服务一加强”工作中有突破性进展的创新性工作,酌情加分。</DIV>
  25.建成省级科普惠农服务站加5分,镇江市级加3分,以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记分。</DIV>
  26.积极组织企业人员参加各类海智活动,取得成效,酌情加分。</DIV>
  27.定报企业成立企业科协,每成立一个企业科协加3分。</DIV>
  29.专利信息推送任务超额完成的,多完成2家加1分。</DIV>
  30.建成电子科普栏或云终端科普显示屏加5分。</DIV>
  31.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年终信息量排名确定分值。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DIV>
 
二、目标管理、奖励办法</B>
  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为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普部,采取半年抽查、年终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通报各镇党委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DIV>
根据结果,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奖励,奖项设一、二等奖,考核在80分以下不予评奖。</DIV>
  本考核细则由市科协负责解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