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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科协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4 17:4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制度,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更好地调动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扬组〔2020〕24号)《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科协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考核对象
  市科协科级以下机关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三、考核小组
  市科协成立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伟
  成  员:方礼兵、李成明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李成明同志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时考核的各项工作。
  四、考核内容
  围绕科协中心工作及各部室重点任务,依据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时记录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以及工作作风、廉洁守纪等方面的情况。
  1.严格考核标准:“德”主要考评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突出考评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适应、综合业务、创新思维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勤”统筹考虑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钻研精神和奉献精神等;“绩”主要考评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工作时长、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等;“廉”主要考评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内”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八小时外”的现实表现等。
  2.突出考核重点:要区分机关工作人员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的特点,分级分类设置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考核程序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周期内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确定目标。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及阶段性工作任务,结合岗位职责,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制定平时考核季度任务清单。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确定为个人阶段目标,纳入平时考核个性指标。
  2.个人小结。对照平时考核内容,如实对本人平时表现情况,特别是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说明理由,填写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阅。
  3.审核评鉴。分管领导对个人小结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主观态度以及平时行为表现等,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主要领导审定。
  4.结果反馈。考核领导小组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二)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人数原则上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评定为好等次的人员,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机关工作人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并及时给予奖励。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教育培训、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2.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客观依据和重要基础,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权重不低于60%。(1)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2)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3)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4)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3.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党纪条规处理。
   七、其他相关事宜
  1.援派或者挂职的公务员,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结果报派出单位。如接收单位未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由派出单位向接收单位了解其实际表现情况确定平时考核等次。援派或者挂职的公务员不列入派出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人员基数,如被确定为好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好等次指标。 
  2.受处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按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
  3.受到诫勉的公务员,当期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病、事假累计超过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不确定等次。因工伤、产假等特殊原因累计超过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次。
  本方案由市科协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平时考核季度任务清单
附件2:
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
 
 
 
 
 
 
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8月13日